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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在职教师师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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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教师良好形象,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我向师生、学校和社会郑重承诺: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不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本人将坚决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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