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专题
以研促学 知法懂法——我校高二选考政治学生法律研学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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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2024年6月6日和13日,我校高二全体选考政治的学生在周金娥、肖诗华、张巧巧三位老师带领下,前往洪山区法院本部及和平法庭,分别旁听了三起民事纠纷案件审理过程。师生们通过“零距离”以案学法、“沉浸式”体验庭审过程,极大增强了对书本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的理解和体悟。
定分止争,情法交融
2024年6月6日下午,高二(28)班和高二(19)班的同学们前往洪山区人民法院本部,旁听了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纠纷”的庭审。
在长达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同学们或打开课本,将案件与法律知识联系起来;或做好笔记,跟随法官一同进入案件真实场景。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走进旁听席与同学们进行亲切交流和讨论,对大家的疑问一一做出解答。当被问及为什么最后选择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时,肖颖法官告诉大家:“司法工作除了要考虑法律之外,更要考虑情和理,要做到法理情的统一,司法审判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同学们还与法官展开了关于司法的最终目的的讨论,有的同学说法律是为了“维护正义”,有的同学说法律是弘扬“正向价值观”的途径,大家各抒己见,在交流中成长。
活动结束后,高二(28)班的张博辉同学颇有感触:“这次旁听让我很有收获,课本上的法律知识只是大段大段的文字,我现在却切身体会到,当这些文字投射到现实生活里时,它们关乎人心人情,关乎社会冷暖。”高二(19)班的刘娅茹表达了自己的感受:“这次旁听活动让课本上的知识在我们面前成为鲜活的现实,对这个案件的审理和讨论加深了我对法律的认识,面对复杂的现实案例,法律的作用是多面的、深刻的。”
胸有獬豸,法护平安
2024年6月6日下午,高二(16)班的同学们前往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沉浸式”体验了一场有关交通事故纠纷的真实庭审。
庭审开始前,同学们在法官的讲解下参观了调解室、法官休息区等,对整个法庭布局结构有大致了解。随后,同学们认真旁听了某交通事故纠纷的庭审过程。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后,石蕊法官还与同学们面对面交流,就案件本身详细解答了同学们的疑惑,还做了关于法律知识的拓展延伸。
此次普法教育活动令同学们受益匪浅,切身感受法作为国之权衡、时之准绳不可替代的作用。同学们通过旁听庭审过程,加深了对诉讼程序的了解和对法理知识的认知,更重要的是培养了法治意识下的人文关怀。
龚怡萍同学说:“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审判员对我们说,他们永远要站在一个更高的视角去判案,要考虑案件人文关怀,以及对社会的导向作用,所以我们如果作为当事人应对诉讼抱有合理期待。”邹乐心同学认为:“从推崇以救人为交通事故发生后首要事情那一刻起,就形成了具有人文情怀的教育导向和具有温度感情的法律价值取向。”
凝聚知识,依法护航
2024年6月13日下午,高二(10)班的同学们前往洪山区人民法院,旁听了关于“贵州茅台酒厂知识产权纠纷案”的庭审。
在庭审开始前,同学们对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简单参观。随后,原告、被告、法官进入法庭,庭审伴随着法槌敲击正式开始,同学们随即开启了一场严肃庄重的旁听。
审理过程中,同学们安静仔细聆听,认真记录着本案原被告发言陈述中的相关细节与自己的思考。在庭审结束后,同学们与主审法官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度交流。对于本案中证据采集、程序适用等,同学们提出了自己的问题。面对大家的疑惑,法官引述法律规定一一作答,对同学们的思考和发问给予充分肯定:“同学们对于法律程序、法律规定等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问的问题还比较专业。”随后,针对同学们对于调解适用的询问,法官表示:“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纠纷的制度,法律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调节社会关系,而不仅仅是简单地判罚。”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感受。高二(10)班的殷豫陈认为:“这一次,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公正司法的内涵。正如卡尔·马克思说到‘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曾经课本上的法律文字好像与我们很遥远,当我如此近距离置身庭审现场的时候,我感受到了真实庭审场景的严肃、规范与公正。”
本次法律研学活动是在高二选考政治的学生学完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背景下,政治教研组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的。此次活动得到洪山区法院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走进庄严法庭,以案促学,以案促思,有效激发了学生学法用法的强烈兴趣,在不少同学心中埋下了一颗颗知法崇法的法治种子,也带给他们关于职业发展、人生道路的启发;通过将学校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打造综合性、活动型思政学科课堂,有助于切实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学生关键能力,真正提升学生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
附学生感言:
李天予
法庭工作真的是一份似易实难的差事!虽然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意味着光荣与责任,但是要在庭审过程中始终保持耐心与专注,仔细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从复杂的表象中抽丝剥茧,找到双方争论的焦点,寻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这次案件涉及到了邻里之间的纠纷,法官特别向我们强调了“以和为贵”这一原则在处理相邻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并向我们传达了“法律最终是为道德、为善服务的’这一理念,让我们感受到了何为‘融情于法”,以理服人,更要以德服人。希望未来我们不仅能为法治中国建设作贡献,更能在推动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道路上尽自己的一份力!
谢中浩
审理感想“利益让步”不是胁迫。
今天来到基层法院旁听审理案件,算是揭开了心中对司法的“神秘的面纱”。没有想象中的“强辞夺理”“口舌论战”,原告、被告、法官各陈其词,整个过程沉着冷静,有条不紊。
被告有句话让我感触颇深,“原告将协议撂在这,如果我们不签字,我们别想建电梯”,被告最终还是签了字。我看到了老年人对年轻人的妥协,即使他们不签字,按法律规定可以修电梯,但出于无奈签下协议,但又“马后炮”,出尔反尔,相邻关系纠纷是常见的问题。如果邻里间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或许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以免伤和气。
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不要忘记为他人着想。自我意识诚可贵,全局观念价更高。
张乾瑞
这次庭审中,我尤其了解到了发表质证意见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如果证据不够充足详实,那么就算是真实的证据也有可能在质证中被推翻。如这次辩护方以电话录音未带有双方身份信息为由,拒绝承认被告与原告通话的真实性。这体现了证据在诉讼中的作用,也反映出案件事实与生活事实的差别。
刘佳欣
原以为法庭会是双方律师的精彩交锋,没想到此次案件的重点是法庭调查,也学习到了新的原则——“一证一质”,学习了解了新的概念“胁迫签订"与“利益平衡”间的关系 。
法官姐姐带头梳理整个案件,点明利益纠纷双方各自占理,她说如果按照法条来判,一切事情很快就会尘埃落定,双方不服亦会提出上诉,但她选择法庭调解的方法处理相邻关系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毕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如能调解到位,情理协调,法律不必上场。但她最后也说到调解失败,只是判决结果延期告知。
李雨菲
人民司法为人民。
此次旁听洪山区法院审理案件令我受益匪浅。走出法院后内心仍久久无法平静。
法官用她的切身行为为我们真实诠释了一个司法为民的司法者的形象。她告诉我们她内心一直都有四个字,指导着自己——定分止争,这也是她最后调解的原因。而她,也的确做到了情理法相结合。“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最大限度解决问题。让每一个从我这里走出来的当事人心中不会怀有巨大的敌意,让每一个从我这里走出的案子最大限度公正解决,这是我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她的笑容如暖阳温暖了我们,也温暖了法庭。
孙海川
情理法的统一,此前看来只是一句话、一个答题套路。而今天,切身经历真实法庭审理后,才明白,这句话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意义。法官说,”先讲情义,情义不通讲道理,道理再不通才是法律。”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讲法律前要先疏通道德。”像今天的相邻权纠纷,情理才是最优解,因此法官才会力图调解。无意中听到副院长说,“民事条件,特别是这种,调解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判决不服只能是上诉。”情理不通,法律的硬套,只会激化邻里矛盾。一个案件,不只是对薄公堂,其背后还有长远的人际相处,正和法官所说,年轻人要给老年人使绊太容易了,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各退一步,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才能真正解决问题。经过一下午的旁听,回到教室,瞥见桌上随意摆放的课本,忽然明白,何谓“法律与生活”。
白宇嘉
这次现场观看庭审的活动让我受益颇多,对诉讼调解也有了新的认识。
正如那位法官所说,法律是文字性的,有解释也有认知。司法是灵活的,有法理也有情理。只有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才能更好的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促进邻里和谐。
刘杨姝雯
法律至上,情理在中。
加装电梯后的纠纷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平常,如何处理邻里矛盾、营造和谐社区,这正是司法应考虑的,而不仅仅是生硬地套法条、冷漠地做审判。
在刻板印象中,法庭是威严而不可“接近”的,但事实上它是威严的,但也是可“接近”、有温度的。法官最后选择了调解。在整个过程并不是冷脸、只求法律正义的。寓教于审,法官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也注重调和邻里关系、注入人情味儿与同理心,让当事人在权益获得保障的同时也让他们真正理解法律的“情理”,触摸法律的“温度”——这才是我们需要的正义的、有温度的法律实践。
法官的一句活让我印象很深刻: "调解,即解开心中的结,融化社会的冰”。作为司法者,公正是第一位的,但其带来的社会效益是比司法结果更为重要的。
最后,法官说,“我接受每一位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对我进行监督,这是我作为司法工作者的态度”。我在这位法官身上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她告诉我“法律只是文字内容,每一个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应用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差异,我们要做到的,是保持大方向上的正确。在这一过程中,用我们的合情的、合理的、合法的方式最大程度地解决好问题。让每一个从我这儿走出去的当事人不怀有巨大的敌意,让每一个从我这儿走出的案子都得到哪怕只有一步的解决,这是我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
文敏之
亲临现场切身感受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让人受益匪浅。庭审不仅加深、强化了我对课本知识的理解、了解其具体应用,更让我体会到了司法的威严、法律定分止争的作用,增强我的法律意识。惩罚绝非法的目的,调解关系、保障公平正义、稳定社会秩序才是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情““理”兜底更是法的真谛。最后与法官的交流使我懂得法其实是有温度的,亦滋润着我心底“法”的种子。
吴亦杰
法律无情亦有情。它铁面无私的定分止争,却也融化了社会中阻隔人心的“冰块”。法官在庭审时会庄严的进行整套流程,但也不时用诙谐幽默的语气缓解当事人紧张对峙的氛围,做到张弛有度,融法、理、情于一体。同时在庭审结束后,法官积极展开调解,生动诠释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展现不同手段相应配合,取长补短的优势。同时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官这个职业的进一步了解,一个案件的公正判决、顺利解决不只是法律的胜利,更是法官自我价值的实现。
余子渊
这次庭审给我留下很特别的印象。首先是开庭的整个流程确实如同书上写着那样规范完备,在旁听的过程中可以体会到司法的公正严肃。其次,法官打破了以前我对法官铁面无私的刻板印象,相反她具有非常高的职业与法学素养,在整个庭审中有效把控整个氛围,思路清晰,语言精准简洁,同时非常沉着,没有被原被告两方牵着走,同时她说“先是情,再是理,最后是法”。非常积极地尝试双方调解,希望能够缓和邻里矛盾,体现公司法的“人情味”。
这次庭审为我提供了一个不同视角去看待一个案子,这个视角更加公正,更加客观,也更能体现司法的要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分止争,总的来说,是一次特别的体验。
周诗雨
就整体而言,经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三道程序,历时两个半小时,实际环节中内部先后顺序相较课本略有微调,但大体一致。历时较长,也表明邻里纠纷上升到诉法解决的阶段时,其解决纠纷复杂程度超出预期。
就过程而言,当事人双方准备了录音、照片、聊天记录、相关协议,设计图纸等证据,同时充分查阅了民法典相关法条、行政规定等资料,提交了书面陈述文件,使人对打官司所作的准备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在法官的主持引导下,双方以较为平和的态度清晰陈述自己的诉求,也提醒在打官司时要冷静理智,有理有据,主张权益,拥有良好法庭素养。
就结果而言,法官的调解行为和对社会效益的考虑深化了对法理中“情理”的认识。法官劝导双方当事人选择调解,既体现了法律中的人情,也表明在邻里关系中应坚持以和为贵的理念,同时也说明调解等手段在处理邻里关系时更为简单适用。
总而言之,此次陪审收获良多,也深化了对相关法律在实际运用情况的认识。
颜西汐
这是本人第二次旁听庭审,收获颇多。
原告与被告双方争执十分激烈,持续近3个小时,诉讼流程明晰。不过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法官:一是她的职业能力很强,能在双方各执一词、发言混乱的情况下提出关键的问题,最后理清了案情;二是她的法学情怀,既力图维护公平正义,又努力引导双方接受调解、定分止争;三是她可爱又谦虚的性格,让人感受到法律工作者并非冷冷冰冰、高高在上。这正是在下心目中法律人该有的样子!
何欣阳
在刚开始看到案件介绍时,很自然地认为这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邻里纠纷的案件,课本上很清晰地写着:“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我觉得判决的结果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但整场庭审听下来,我发现现实比课本复杂许多,法律并不是抓住某一方的某个行为就能判定对错的冰冷法条,法官审判的过程更不是简单判断对错的过程。现实中法律的运用是复杂的,充满着情理和法理的博弈。
邹乐心
法律固然重要,但法律背后更重要的是人心和公正,整场活动我印象最深的是审判员说,一篇判决书公开的不只是该案的判决,更是一种向导和指引,是对公正的呼吁和对法治的追求。一场不公正的判决,会污染整条河流。
后来我问法官助理从事法律事业有什么感受,她告诉我说审判和辩护虽然都是法律事业的分支,但其实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审判为公正,为发言,为不偏坦,辩护为利益,为求一个偏向自己的判决,为陈述真相,为揭开冤屈,但两者在我看来又有很多共通点,比如带着法治光环的人文关怀。刑为盛世所不能废,亦为盛世所不简。高高的审判台,永远根植于大地,根植于人心而永远屹立。为人求公平,为心求温度,我永远崇拜法律本身及延伸。
刘文展
本次审判的过程固然令我们这群“纸上谈兵”的高中生大开眼界,但更是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与审判员间的问答过程,这是我首次真正与专业法律人士交流、感受在其话语背后的法律内在逻辑,我提出问题时话还没说完审判员就准确地领会了我的问题并用严谨的语言概述了一遍。她通过只言片语马上推出全貌,完美展现了其高超逻辑水平。而在回答过程中,审判员每句话之间,层层递进严丝合缝不出任何破绽,使我体会了法律专业人士在思维方面的能力。
王誉柏希
亲身见证了真正的庭审现场,印象最深的就是法律工作者们的“专业”与“亲切”。石法官向我们分享了她的职业生涯中的心理感受、对法律工作、法治观念的热情与初心, 让人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沉重以及惩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内涵。当诉讼代理人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临场分析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突出表达能力在庭审过程中充分表达诉求,维护委托人权益时,是格外令人敬佩的,也能展现个人能力,这些能时刻让我真正体会到学过的知识给自己带来的积极影响。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走进法庭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理性与人情温度。
万家洋
与想象中法庭似乎大有不同,坐在旁听席上我觉得法庭没有电视中的那样宽敞、庄重,审判员的一声锤下,我意识到心中神圣而遥远的判决已然结束。于是我意识到,法院并没有那么遥远,也许一时的心存侥幸我们就坐上了原告被告的席位。另一方面,律师的力挽狂澜也没未出现,一切在证据的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公平正义终将得到捍卫与实现。
黄维依
学习法律不能停留在理论,而是要进入到实践当中,了解法律的情理相触,体会现实生活中灵活的法律智慧——这是石蕊法官给我的启示。出发前发的一张A4纸的诉状,概括了一件不算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但当我们真的进入庭审后才发现案件要考虑的方面如此之多,证据与主张间的关系竟需如此严谨。法律之难,不在于记背,而在于理解与运用。面对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案件我们应该如何将已学的法律知识作为断案的依据,尽量全面公平地解决纠纷?面对复杂的人物关系、繁杂的考虑要素,我们该如何理清头绪,梳理证据作出判断?这次的旁听活动给了我们最直接且权威的样本。深化了我们对诉讼的了解,又点亮了我们心中名为“法律的灯”。
肖逸晨
今天有幸能旁听一次真正的法庭,实在是特别巧合做了一件特别想做的事情。这一次经历让我不止把对法律理解停留在书本上想象中,同时对诉讼的过程有了更深的了解,为司法工作人员工作量之大、现实中情况复杂感到惊讶。而印象与触动最深的还是法官说的人文情怀。在法律方面,或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不能泯灭人性,丢弃人文精神。希望还有机会参与这样特殊课堂,将所学与生活联系,将理解建立在实际基础上。
王宇翔
让法治真正成为人民生活的一部分。在今天这次活动前“法院”“法庭”“法官”这类与公检法有关的词在我心中有一种天然的圣威,更准确而言是隔阂感。究其原因,是我法治生活实践的匮乏。双方代理律师没想象中的那么充满激情,或者说“冲动”?整个旁听也不是高压,冰冷的。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平和”与“亲切”。平和是尊重法理事实的理性,亲切是贯穿其中人文情怀的精神。我真希望这种去国家法律机关的机会更多,让更多人参与其中,打破那堵在群众与国家机关,群众生活与法治间的墙。
秦晓雨
此次感想最深的是庭审结束后石法官的交流对话,她以平易近人的态度解答一个又一个我们提出的问题,其中她对法律法庭存在的意义的一番话让我深有感触。她说:“但我坚信我的同僚们和我一样都秉持着法律的原则平等地审理每一件案件,还社会一片公正”。努力让所有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这句活不再只是空谈,而是有无数个人正为了这个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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